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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关于劳动就业的规定 劳动法的核心内容 2001 年12 月颁布的《俄罗斯联邦劳动法典》是俄罗斯调节劳动关系的大法。 该法典的主要目的是对劳动权利和公民自由确立国家保障、创造良好的劳动 条件、保护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该法律的主要任务是为合理调节劳资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国家利益创造 必要的法律条件,对劳动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间接关系(劳动的组织与管理、劳 动安置、职业培训和进修、监督遵守劳动法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解决劳动纠纷) 进行法律调节。 【签订工作合同】 雇佣员工的依据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定期合同与不定期合同。未规定期限的合同视为不定期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对企业负责人、总会计师及其副手试用期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均未提出解除合同,则合同自动延长。 【解除工作合同】 经双方同意,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定期劳动合同,在合同到期之前三天书面通知员工,到时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在提前两个星期书面通知雇主。在要辞职通知到期前,员工有权撤回辞职报告。在辞职报告到期后,员工有权终止工作。 【劳工报酬】 《俄劳动法典》中规定员工的劳动报酬受国家保护,国家规定员工最低工资标准。2009 年1 月1 日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330 卢布。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括补助、补贴、奖金和其他奖励。 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8 小时,一周不超过40 小时。每周五天工作制,加班加点应有额外工作报酬。 【职工社会保险】
外国人在当地工作的规定 根据《俄罗斯联邦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规定,外国公民根据劳资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取得俄罗斯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可以在俄从事相关的劳动活动。 在俄罗斯合法居留的外国公民与俄罗斯公民享有平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外国公民应根据《俄罗斯出入境法》办理工作签证和到俄罗斯以后居留手续。 雇主需向俄罗斯移民局提供雇用外国劳工许可证,为每名外国工人办理劳务许可的文件(其中含有批准俄联邦各地劳务配额)。 俄罗斯移民局将根据每年劳务市场需求情况发放劳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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