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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联解体后,中俄建立了副总理级的中俄经贸科技合作分委会。1996年,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建立,并于1997年6月签署了《中俄政府关于建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及其组织原则的协定》,商定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框架下成立经贸合作分委会(正部级),其主要职责是:
  
  1、协调中俄两国在经济贸易领域的合作并促进其发展;
  2、制定并落实两国大型合作项目与长期合作规划;
  3、检查两国政府间经贸合作条约和协定的执行情况,督促两国领导人在经贸合作领域达成共识的落实情况;
  4、解决双边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5、向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汇报双边经贸工作情况。

  经贸分委会主要涉及两国经贸合作中一般性问题及我部主管的合作项目,各专业领域合作项目(如能源、核能、航天、运输、科技、信息、银行等)均由其他分委会协调负责。经贸分委会迄今已举行了六次会议,第七次会议将于2004年8月4日在莫斯科举行。中国商务部薄熙来部长与俄罗斯经贸部格列夫部长分别担任分委会双方主席。
经贸分委会下设边地贸、林业、商检、投资合作四个常设工作小组(均为副部级)。




附表:   
   分委会历次会议情况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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