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对生产检查机构的要求

 

第二十款 在生产检查机构方面制造商、销售者的义务

 

1、在俄联邦领土实行乳加工产品生产和(或)销售活动的制造商或销售者有义务详细制定生产检查规划和遵守本联邦法的要求用自身的力量和(或)借助于运用特许测试实验室(中心)组织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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