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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俄罗斯是中国的第九大贸易伙伴。而据俄罗斯官方统计,2008年前三季度,我国已成为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
据有估算,俄罗斯市场内60-70%的进口商品属“灰色清关”。尽管俄方采取整治措施,但大量非法运作的清关公司仍旧与当地政府和海关官员的利益关系盘根错节,暗箱操作,垄断经营,牟取暴利。
面对国内严重的“灰色清关”和海关税收大量流失的问题,俄罗斯试图通过与我开展相关合作缓解压力,由此提出了整顿治理中俄贸易秩序工作的问题。
华商坚持走“灰色清关”冒险之路,其主要原因为:一是“灰色清关”暴利驱使。二是华商认为“灰色清关”方式更为便捷。华商普遍素质不高,对所在国的国情、语言和法律制度缺乏必要了解,而通过“灰色”包税进口货物,华商只需按货物重量或体积向货代公司交纳税费,而无需直接与中俄两国海关和运输部门打交道。三是按照正规清关的货物往往并不快捷。
不难看出,尽管在俄华商是货物被查抄事件的最大受害者,但同时也是“灰色清关”直接利益的获利方。治理“灰色清关的关键在俄方,中国海关愿意提供必要的协助。
近年来,为整顿规范贸易秩序,打击灰色清关,中俄海关在许多方面开展了大量合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成立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海关与口岸合作分委会
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经贸分委会于2004年下设成立了中俄整顿规范贸易秩序工作组。
为更好地整顿规范中俄贸易秩序,促进中俄双边贸易健康稳定发展,海关总署在2008年10月提出希望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机制下增设海关与口岸合作分委会,并请俄政府、海关及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俄方称将研究中方建议并反馈结果。
二、中俄海关信息交换试点工作
2007年3月,海关总署盛光祖署长与俄海关署长签署了《信息交换议定书》,为中俄海关合作开展规范贸易秩序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
为落实《信息交换议定书》的有关工作, 2007年11月,中俄海关数据交换专家小组举行了会谈,并首次向俄方提出可交换的具体数据项、参与试点口岸和企业的选择、数据交换安全性等中方建议和方案,并与俄方达成初步共识。2008年5月,中俄数据交换专家组再次举行会议,并就信息交换试点工作达成以下共识: 1.信息交换工作在总署层级间开展;2.交换信息不得用作司法证据。3、双方同意试点初期中俄海关信息交换的内容不超过中方建议的15个数据项(即:提运单编号、航次号、出港日期、出境地海关代码、装货港代码、海关商品编码、件数、商品名称、货运唯一识别编码(UCR)、出口经营单位、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编号、封志号、海关放行时间、海关备注)。4、双方原则同意在中俄边境选择一个铁路和公路口岸作为信息交换的试点口岸。中方正在抓紧选定试点企业。
计划于2009年8月正式启动中俄海关信息交换试点项目。
今年年初,俄海关署长来访时再次与中方确认了启动数据交换试点的时间。
三、中俄海关打击走私合作
中国海关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与俄海关在总署和边境海关层面的情报交换和案件协查等执法合作。2008年5月,俄方向我提出旨在加强双方执法合作和情报交换的《中俄海关关于打击违反海关法规行为合作计划(2009-2010年)》。经过多轮文本磋商,现此计划已初步达成一致。
目前,双方海关打击走私合作仍存在以下几点困难。一是俄多头来文的情况仍然存在。二是俄对我协查请求的反馈不全面。俄罗斯海关对我方协查的调查方式仅为联系出口企业并转达出口企业的回复。三是俄对我提出的请求要素不全。
四、中俄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合作
2008年2月,俄方提出签署《中俄打击国际贸易侵权商品合作议定书》。2008年9月,中俄双方知识产权保护部门的代表于莫斯科就签署该议定书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第一轮会谈磋商,并计划于2009年2月在俄罗斯举办签署上述议定书的研讨会。但目前,俄方仍未就会谈纪要签署、研讨会举办等事宜正式答复我方。
五、中俄海关统计合作
    中俄海关于1997年建立了统计专家工作会议机制,按季度交换双边贸易统计数据。
今年1月中俄海关署长在京签署了《中俄海关对外贸易统计方法和信息合作备忘录》。
六、中俄边境海关合作
我署与俄边境海关交往合作密切的海关主要是哈尔滨海关和满洲里海关。近年来,哈尔滨海关与俄罗斯远东海关管理局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多层次的联系配合机制。满洲里海关与俄罗斯西伯利亚海关管理局之间也建立了较为顺畅的合作机制。
七、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中俄两国海关合作,共同打击目前两国贸易往来中存在的“灰色清关”问题,创造良好的通关环境,维护两国正常贸易秩序,中国海关提出以下建议:
  (一)对在俄罗斯联邦注册的中资企业和华商加强培训,使其了解并敦促其遵守俄罗斯联邦的法律法规,自觉按照规定的报关程序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 
(二)鼓励和支持中资企业在俄罗斯依法建立报关公司、物流公司、海关监管仓库等,规范、引导中资企业和华商合法经营,通过合法的通关渠道开展进出口贸易。
(三)切实提高俄方口岸通关效率。加快中俄海关进出口数据交换进程,对采取实时交换进出口数据的企业,中俄海关给予实质性的通关便利。
(四)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下增设“海关与口岸合作分委会”,下设“中俄整顿规范贸易秩序工作组”。2009年1月中旬,俄联邦海关署署长访华,双方就设立海关与口岸合作分委会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就分委会的职能、组织架构、日常工作安排等事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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